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合规水平,3月25日,鹿泉区检察院、区工商联牵头与区司法局、区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鹿泉区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机制管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区人大副主任、工商联主席崔文荣,区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王玉录,区工商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连振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并就拟定的《鹿泉区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讨论稿)》向与会人员进行解读。
王玉录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渊源和背景,具体阐述了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怎样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问题。并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区检察院要提高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履职,依法有序规范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加强沟通,积极稳妥解决企业合规中的问题;守正创新,努力探索企业合规审查“鹿泉模式”。
崔文荣主任指出,区检察院多年来服务企业发展*治站位高,采取措施有力,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具有*治意义、法治意义、现实意义,要求有关区职能部门积极参加,支持区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实现最佳司法办案效果。
区工商联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愿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法治体检、法律培训、企业合规等工作,推进我区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良好发展。
鹿泉区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机制管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鹿泉区检察院在探索建立“检察主导、各方参与、客观中立、强化监督”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上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对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将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相关法律文书、工作流程、案件信息沟通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区检察院将积极主动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努力探索符合鹿泉发展模式的合规管理规范,打造“鹿泉品牌”,推动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
据了解,“企业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严管厚爱!最高检发布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
最高检印发第二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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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赵*
稿件来源:第一检察部赵娟
摄影:巨海鹂
编辑:李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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