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石家庄市鹿泉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获批。
《规划》期限为-年,其中第一阶段为-年,第二阶段为-年,远期展望至年。本次规划范围为鹿泉区行*辖区,重点范围为鹿泉区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47.10平方公里(约合亩)。
注:本规划对规划范围界定、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及相关规划目标确定等依据《鹿泉市城乡总体规划(-)》、《鹿泉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待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部分内容可根据新版上位规划适当调整。
《规划》以改革创新为主要手段,强化规划统筹管控,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加大*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保障力度,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形成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局面。
《规划》对鹿泉区的住宅全装修、装配式建筑的各项指标及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具体内容如下:看点
一
住宅建筑全装修
第12条住宅全装修技术路线
装修设计采用标准化、模数化设计;各构件、部品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尺寸匹配、协调,提前预留、预埋接口,易于装修工程的装配化施工;墙、地面块材铺装基本保证现场无二次加工。
装修设计应具有完整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装修设计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设计紧密结合,并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装修设计队伍应具备装修施工组织设计,体现部品的工厂生产与现场施工工序、部品的生产工艺与施工安装工艺的协调配合。
第21条住宅建筑全装修
本规划综合考虑石家庄市相关*策、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确定鹿泉区住宅全装修规划总体目标如下:
至年,鹿泉区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60%。
远期展望至年,鹿泉区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75%。
第28条住宅全装修指标要求
1、控制性指标要求
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倡导菜单式全装修。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同时满足消费者装修的个性化需要。
2、引导性指标要求
看点
二
装配式建筑
第9条装配式建筑技术路线
为更好的落实鹿泉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本规划结合鹿泉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从设计和施工措施、管理措施两个方面梳理,总结鹿泉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技术路线,作为装配式建筑建设的重要参考。
1、设计和施工措施
装配式项目应遵循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的原则整体策划,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和内部装修等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装配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装配率要求,提高劳动效。
2、管理措施
应加大施工组织管理力度。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装配化技术标准、施工工法以及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应采用机械化施工操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全过程和关键工艺进行信息化模拟。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符合国家和省部的相关要求,并保证系统性、经济型和适用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使各类检测检验能符合设计和各类标准的要求。相关记录、资料和文件应齐全、翔实、可靠。
第18条装配式建筑
1、总体目标确定
本规划综合考虑石家庄已有装配式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基础、石家庄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石*规〔〕5号)等因素,采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确定鹿泉区装配式建筑规划总体目标如下:
到年,鹿泉区新建建筑面积30%采用装配式建造。
到年,鹿泉区新建建筑面积60%采用装配式建造。
远期展望至年,鹿泉区新建建筑面积70%采用装配式建造。
2、目标分解
第25条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
1、控制性指标要求
全区行*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府投资项目应全部采装配式方式建造;新建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规划期末,*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非*府投资项目6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2、引导性指标要求
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府,聚焦全装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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