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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地规函[]号
石家庄市人民*府:
你市《关于修改鹿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石*呈〔〕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鹿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进行修改。
(一)将上级追加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公顷,落实到上庄镇小李庄村等2个地块、共计2.公顷。
(二)将上寨乡北寨村等3个地块共23.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泉乡水峪村等17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3.公顷。
(三)将铜冶镇晓阳街等3个交通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二、规划修改后,鹿泉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均增加.公顷,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鹿泉区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如有侵权群攻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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