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在改革推进会上,与任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的中青班同学巧遇。会后,和他聊起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道行*副职的事,问他在明年的镇街**领导班子换届中,有没有可能全省推广这个改革新做法。
据他介绍,下一步基层公安改革,有望扩大试点地区,利用镇街**领导班子换届契机,大力推动派出所长兼任镇街行*副职。
而实际上,这项改革已在多地探索推行,如前几年就有吉林、四川、重庆等省市的部分县区试点派出所长兼任副乡镇长做法,社会反响都较好。
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今年以来,也有河北省石家庄市的鹿泉区和赵县、河南省的永城市和光山县等地,全面推行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行*副职。根据公安改革文件精神,推动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道行*副职称得上是改革新趋势,对于加强基层公安工作、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振基层警心士气都大有裨益。
利好之一:让基层派出所长真正成为了副科实职干部,仕途发展更有利!
根据县级公安机关的“三定方案”,派出所作为县级公安局的派出机构,级别仅为正股级。按理说,派出所长也就是个股级干部,但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县级*委、*府落实从优待警*策,一般都会将派出所长和教导员高配为副科级。
可实际上,这个高配的副科级是有水分的,换言之就是派出所长能享受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却并非县管的副科实职干部,如转任副科实职岗位还必须走选拔任用程序。而乡镇街道行*副职却是副科实职无疑,自上而下明确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道行*副职后,担任派出所长的干部就由过去的高配变成了名正言顺的副科实职,对于今后的仕途发展也更为有利。
不少基层民警跟我说,这项改革如果真能全面推行,对于派出所长乃至基层民警都是大利好,确实能拓宽派出所长的仕途出口出路,也会更有发展前途。
利好之二:让*府副职兼任公安机关主官贯穿到基层,领导体制更顺畅!
为加强*委和*府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几年前就已全面推行*府副职兼任公安厅局长的做法。如省公安厅长由副省长兼任,市公安局长由副市长兼任,县公安局长由副县长兼任,通过提高公安机关主官的行*级别,也为更好地协调各方职能、维护平安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上下衔接顺畅,争取乡镇街道*委*府对基层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安排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道行*副职确有必要,有利于派出所长调动整合乡镇街道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基层平安建设的质效。
利好之三:让派出所与乡镇街道的工作相融互促,基层社会治理更有力!
派出所名义上是属于县级公安局与乡镇街道*委*府“双重管理”,但实际上作为县级公安局的垂直管理机构,其人财物皆归县级公安局管理,乡镇街道*委*府对其的影响力其实有限。结果就造成了乡镇街道*委*府没把派出所看作自己人,派出所也没把自己当成乡镇街道的人,两者的关系较为微妙,工作中屡有推诿扯皮、互不买账的事发生。
派出所长“入阁”乡镇街道*府领导班子后,由他来居中协调两者关系和工作开展,让派出所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棋盘之中,既有利于派出所主责主业的落地落实,也有助于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地维护基层的平安稳定,实则是“双赢”的好事。
(文章来源于网络,便于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24小时之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