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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7 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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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家庄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诉称其承租房屋在征收时,鹿泉区人民*府未向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作出相应补偿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查。受鹿泉区人民*府和区长刘丽香委托,区*府副区长张森出庭应诉,与区*府法律顾问张萍全程参与案件审理。这也是自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应诉工作的意见》实施以来,鹿泉区*府首次由负责人在行*诉讼中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

收到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后,副区长张森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府法律顾问,认真审阅案件相关材料,梳理相关证据,研讨法律适用问题和答辩对策,对拟定的答辩意见仔细斟酌修改,确保文书规范严谨,证据确凿充分。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该案是否属于行*诉讼受案范围、被告是否系适格诉讼主体及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及辩论。出庭的行*机关负责人与*府法律顾问进行了答辩。庭后,副区长张森感慨道:“光学理论不行,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有显著效果”。

庭审后,副区长张森就案件涉及相关问题与原告方进行沟通

鹿泉区大力加强法治*府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高度重视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年1月,经区*府二届四十九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该办法对区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了明确具体规定,有力推进了鹿泉区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为保障办法的有效实施,鹿泉区司法局与鹿泉区人民法院对接,建立了行*机关负责人出庭提示制度,向出庭应诉的相关部门送达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提醒行*机关干部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年以来,已开庭审理19件涉及鹿泉区*府及其他8个相关单位行*应诉案件,其中,区*府、区铜冶镇人民*府、石家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鹿泉分局、区上庄镇人民*府、区行*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局等7个行*机关的负责人出庭参加应诉,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的能力和自觉性。此次区*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进一步提高行*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推进行*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尽量减少聚会,出门戴好口罩。不要再吃野味,避免接触活禽。勤洗手常通风,不信谣不传谣。抗击疫情,你我有责!我承诺!来源:鹿泉司法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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