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是集西医、中医、药学等学科专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年9月20日至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年河北医科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现役*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考生可登陆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主页(..52.)通过河北医科大学招聘系统报名,由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年9月20日-年10月11日(节假日期间不接收报名)。
(2)联系方式:河北医科大学人事处,-,电子邮箱:hebmur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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