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有效调动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积极性,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举报方式和途径
1、
区法院举报、,
区检察院举报,
区公安局举报,,
区司法局举报,
2、网上举报:
举报电子信箱:lqqs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