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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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7 18:40:00

鹿泉区重要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鹿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自年2月4日8时起至2月8日24时,在全区范围动员实施居民出行临时严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尽量减少出行。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后,出门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请一律不要外出。

二、全区所有*员干部、人大代表、*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戚,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不听从各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劝阻、聚众滋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凡发现*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听从基层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劝阻,参与聚众滋事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各村居(社区)*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群众健康负责,以防控大局为重,严格实施好本村居(社区)的居民流动严控措施。

五、分包各居民小区的区直单位,要认真履行分包责任,*员干部要模范带头,按时上岗履责,无缝交接值班,协助配合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居民出行临时严控工作。对擅离职守或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暂时的不便,是为了我们能更快的战胜疫情,更快的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只要全区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感谢全区人民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鹿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4日

正定县重要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全力支持配合我县打赢疫情防控工作攻坚战,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县所有村街、小区实行最严格管控,所有人员出入都要进行登记、体温检测,必须佩戴口罩。无正当理由不外出;如果外出,凭卡出入,一户一卡。

2.所有公职人员每天检测体温并上报,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及时就诊,第一时间报告单位、小区或村街,不得隐瞒;亲属自重点疫情区返回的,或者有亲属从重点疫情区前来拜访的,主动向单位和所在社区进行报备。不主动申报并拒绝接受检测的依法强制检测隔离。

3.除售卖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的场所外,一律关停。菜店、药店、商超、蔬菜进社区销售点及恒州、西关蔬菜市场等场所固定营业时间,定期消杀。

4.大力度减少人员聚集,“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白事乡村帮助,非亲属等无关人员不得参加。所有单位、宾馆、饭店不得举办、承办多人参加的聚会。公职人员不得组织参加各种聚集活动。

5.强化出租屋管理,出租人、租户要主动申报,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固定来源、去向。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所有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同时附加处方。

正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5日

石家庄市发烧、咳嗽人员到药店买药需实名登记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掌握我市发热、咳嗽人员信息,保证疫情可控,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我市决定:自2月4日起,在全市药店实行购买发热、咳嗽等药品登记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凡是到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等药品的,必须如实登记个人信息。全市药店要切实做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暂不销售上述药品。市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药店,将坚决查处。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呼吁全体市民,疫情当前,希望每一位市民自觉配合*府的防控措施,加强自我管控,保护好您及社会大众的健康,为我市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疫情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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