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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被行*拘留期满的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某村村民刘某懊悔地说:“占小便宜吃大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真是得不偿失,这个教训让我牢记一生啊!”
刘某因何后悔不迭,这要从3月11日说起。当日上午9点左右,刘某闲来无事,就来到其所在村子一处修公路的工地转悠,当他看到工地临时仓库的院里存放着大量便道砖时,想到家里院外紧靠南墙的巷子还是土路,就想“就地取材”拉两车铺在巷子里。刘某打定主意后,回到家里,骑上电动三轮车偷装了两车,共计块便道砖,铺在了巷子里。然而砖数量不够,没有把巷子铺满。3月12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刘某故技重施,骑着电动三轮车又来到工地,又偷着装了61块便道砖。刘某在回家的路上,被工地看守人员杨某发现,将其截停,杨某随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寺家庄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带回派出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男,50岁,鹿泉区人)对其盗窃某公路修建工地块便道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12日,鹿泉警方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依法处以行*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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