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将纸币变成了虚拟的数字,大家也逐渐对钱失去了认知。
很少有人会因为几毛、几块而去斤斤计较。
所以,敢信吗?有人因为0.46元,打了一场官司,还赢了。
四舍五入,多收0.46元
陈先生是河北石家庄鹿泉区健康城小区的一名业主。
按照规定,一年的物业费是.34元,每年分两次交,一次交.17元。
年12月30日,陈先生交纳年上半年物业费时发现:
工作人员给他的收费单据显示是.4元,被多收了0.23元。
物业解释是新系统导致。
因为只是2毛3,陈先生并没有计较太多。
但是,年6月27日再去交物业费时,收费单据上依然是.4元,再次被多收0.23元。
两次都被多收了费用,虽然金额很小,但这就是不合理啊。
而且两次都解释是新系统导致,半年过去了,是系统新,还是物业的脑子是九成新?
退还or减免,混淆概念
陈先生向物业提出质疑,要求退还费用,并且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但物业的回复逐渐无法无天,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由于市场已无“分”币流通,无法实现分币付款。
收费系统按照市场货币流通进行四舍五入,对于五分以下的系统自动调整为不予收取。
也就是说,陈先生家的物业费原系统计算方式是.33*1.4元=.86*6个月=.17元。
系统调整后计算方式是.33*1.4元=.9*6个月=.4元。
Hello?有事吗?这是违法的知道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7条规定: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物业服务;
(二)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公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和支出情况;
(五)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因此,付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