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北青年报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印发市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据悉,年度,石家庄市市区计划储备土地共计宗、.公顷(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41宗、.公顷(亩),集体土地征收宗.公顷(亩)。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收储计划范围为石家庄市内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井陉矿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期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强调,结合石家庄市二环内做"减法"、二环外做"乘法",进一步拉开城市发展框架的城市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科学制定计划,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同时,优化收储土地结构,合理确定存量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对空闲、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优先进行收储,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总体动态平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石家庄市区储备土地明细
长安区计划收储土地9宗86.公顷(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5宗20.公顷(亩),集体土地征收4宗66.公顷(亩)。
裕华区计划收储土地14宗.公顷(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9宗34.公顷(亩),集体土地征收5宗.公顷(亩)。
桥西区计划收储土地23宗.公顷(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8宗47.公顷(亩),集体土地征收15宗95.公顷(9亩)。
新华区计划收储土地12宗.公顷(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5宗46.公顷(亩),集体土地征收7宗85.公顷(亩)。
高新区计划收储土地41宗.公顷(3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4宗12.公顷(亩),集体土地征收37宗.公顷(亩)。
鹿泉区计划收储土地50宗.公顷(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9宗11.公顷(亩),集体土地征收41宗.公顷(亩)。
栾城区计划收储土地27宗69.公顷(亩),其中国有土地收储1宗0.4公顷(7亩),集体土地征收26宗69.公顷(亩)。
藁城区计划收储土地17宗69.公顷(亩),全部为集体土地征收。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收储土地44宗.公顷(亩),全部为集体土地征收。
循环化工园区计划收储土地4宗22.公顷(亩),全部为集体土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