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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网2021抓一男子银行卡卖给了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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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的赵某是一名酒吧的服务生,因为想挣个零花钱,受朋友的蛊惑,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卖给朋友,朋友不但没有付给其款,还把赵某的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让赵某沦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帮凶”,赵某可以说让朋友坑惨了。

在金盾风暴“清污”行动中,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从源头入手,对电诈“黑灰产业”展开全面围剿攻势。11月26日,该局大河派出所在局刑警大队、网安大队以及反电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经缜密侦查,细致研判,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万余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10月30日,该所接到分局反诈中心的一条线索,一名叫赵某的保定籍男子将自己名下的2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悉线索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对赵某的身份信息以及涉案银行卡流水进行核查。经查,赵某于年12月份办理了2张银行卡,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其中中国工商银行卡资金流水竟达万余元。

民警及时固定证据,并围绕嫌疑人赵某的轨迹展开研判分析。在分局刑警大队、网安大队以及反电诈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民警于近期成功掌握到嫌疑人赵某的活动轨迹。11月26日,民警驱车赶赴保定市对赵某实施抓捕。经严密蹲守布控,于当日晚8时,在保定市某酒吧将赵某成功抓获,并将其安全带回鹿泉。

经讯问,嫌疑人赵某(男,20岁,保定市人)对其用本人身份证办理2张银行卡及U盾、2张手机卡,以商定每张元的价格,卖给朋友靳某,但靳某在拿到卡后,未向赵某付款,赵某竟允许靳某使用其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供认讳。

11月27日,嫌疑人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鹿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将自己名下的身份信息或银行卡卖给诈骗犯罪分子,这样将涉嫌犯罪,会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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