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鹿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山尹村镇山尹村、上庄镇钟家庄村、获鹿镇一街村,大毕村、获鹿镇二街村、山尹村镇山南张庄村、白鹿泉乡上聂庄村共计4.公顷土地,约合60.42亩土地。
白鹿泉乡上聂庄村:
地块范围:东至上聂庄村地,南至上聂庄村地,西至上聂庄村地,北至上聂庄村地。
征收面积:约0.公顷
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获鹿镇二街村:
地块范围:东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一工厂,南至二街村地、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二街村村民委员会,西至二街村地,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七二一工厂、二街村地。
征收面积:约0.公顷
开发用途:特殊用地、住宅用地
获鹿镇一街、大毕村
地块范围:东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一工厂、大毕村、大毕村地,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一工厂,西至储备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一工厂、一街村地,北至石家庄鹿光衡器有限公司
征收面积:约0.公顷
开发用途:特殊用地
上庄镇钟家庄村:
地块范围:东至钟家村地,南至河北国旭隆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至钟家庄村地,北至南二环西延
征收面积:约0.公顷
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山尹村镇山南张庄:
地块范围:东至储备地,南至山南张庄村地,西至山南张庄村地,北至山南张庄村道。
征收面积:0.公顷
开发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山尹村镇山尹村:
地块范围:东至山尹村地,南至山尹村地、衡井线,西至山尹村地,北至山尹村地。
征收面积:约2.公顷
开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