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首批18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名录。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公布首批18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名录(见附件)。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部门在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特此公告。
附件:首批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名录
国家药监局
年5月12日
附件:
首批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名录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邮编
办公电话
1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邮编:
-
2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
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路25号,邮编:
-
3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A座,邮编:
-
4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号,邮编:
-
5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邮编:
-
6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号,邮编:
-
7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号,邮编:
-
8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康文路17号,邮编:
-
9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平乐街号,邮编:
-
10
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号,邮编:
-
11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号,邮编:251
-
12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号F区,邮编:
-
13
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60号,邮编:
-
14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号,邮编:
-
15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二路1号,邮编:
-
16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邮编:
-
17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邮编:
-
18
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邮编:
-
原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