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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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石家庄这两个区人才公寓开始申请分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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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石家庄市高新区人才中心

发布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

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82号)和《石家庄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石住建办〔〕54号)通知要求,现开展高新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年9月7日至年9月11日

二、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实行总量控制、个人申请、合理分配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

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原则上只租不售,租期不超过人才绿卡管理期。

三、申请条件

本次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持有石家庄高新区人才绿卡的人员,且本人及自然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无自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四、使用管理

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为:东海盛景苑南区8号楼。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执行。租赁期间个人需缴纳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使用费用。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在《高新区人才公寓配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带汇总表报送高新区人才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区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摇号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取消资格。

(四)公示。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工委组织部发放《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

(五)签约备案。配租对象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

五、申请地址

石家庄国际人才城二楼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联系()

此外,鹿泉区也发布了

首批区级人才公寓分配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石家庄市鹿泉区现面向全职引进的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在鹿工作的人才和持有鹿泉区人才绿卡A卡、B卡、C卡人才分配首批区级人才公寓,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家庄市鹿泉区首批区级人才公寓分配公告

一、分配原则

(一)优先保障市人才绿卡A卡1-4类人才及鹿泉区A卡1-3类人才住房需求。

(二)优先保障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

(三)同一层次人才中优先保障引进时间较早的人才住房需求。

(四)同一层次人才引进时间相同的摇号排序。

二、分配对象及条件

全职引进的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和鹿泉区人才绿卡A卡、B卡、C卡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区工作满一年的,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区无自住用房的各类人才。在现有房源有限的情况下,暂只面向本科二批以上人才择优分配。

同时,人才公寓保障对象工作单位须在本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并符合《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才公寓分配办法(试行)》文件第四条限定的企业类型,可进入石家庄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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